房产抵押担保公司的责任,房产抵押担保公司的责任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抵押担保公司的责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房产抵押担保公司的责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房屋抵押贷款,借款人还不起,身为担保人有哪些风险?引述《担保法》相关章节:【根据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抵押担保公司的责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房产抵押担保公司的责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抵押贷款,借款人还不起,身为担保人有哪些风险?

引述《担保法》相关章节:【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房产抵押担保公司的责任,房产抵押担保公司的责任是什么

所谓担保人,就是为贷款人做担保的人。

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贷款人不履行偿还债务的责任时,担保人要按照约定履行承担债务的责任。

说白了,也就是说,如果你给别人作了担保,当他还不上债务的时候,你要按照和贷款机构的约定承担还款的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风险,就是承担替贷款人还款的风险;担保人一旦在合同上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的,只有获得贷款机构的批准才能取消担保人资格。

当贷款人无法承受债务,不能按时还款时,作为担保人要履行为其还款的义务。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是不受关系变更影响的。比如,你身为妻子为丈夫作贷款的担保,如果对方无法还款,即使你们俩离婚,担保书也仍然有效。

你好,我是北京律师、注册会计师,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我理解你的问题中的房屋抵押贷款所抵押的房屋是借款人的房屋,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即借款人用自己的房屋抵押贷款,身为保证人有哪些风险?

风险情形一:保证人在抵押房屋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无特殊约定)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根据该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债权实现顺序,则应当先就借款人抵押的房屋实现债权,不足部分再由保证人清偿。

如下图所示:

风险情形二:如果约定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债权人可以立即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无先后顺序)

《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该规定,如果约定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直接执行保证人财产,没有先后顺序。

如下图所示:

风险情形三:如果约定的是一般保证,借款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有先后顺序)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该规定,如果约定的是一般保证,在对借款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如下图所示:

风险情形四:如果保证人不能在责任范围内偿债,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并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

如果保证人不能在责任范围内偿债,保证人可能会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影响个人征信。同时,保证人可能会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综上,作为理性人,保证人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先在责任范围内偿还债务,再想办法向借款人追偿。

以上,供参考。如有任何问题,欢迎继续留言或者私信讨论。

借款人自己的房屋抵押还是担保人的房屋提供的抵押担保,如果借款人自己的房屋抵押借款,由于银行抵押借款一般的房屋价值抵押率会有比例,不会全额抵押。银行起诉后,会先行执行借款人的抵押财产,对担保人的影响要看房屋拍卖后的价款能否全额覆盖借款人的未还本息,如果能够覆盖,就不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如果不能覆盖,就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担保人将面临财产被执行的法律风险。如果是担保人的房屋提供抵押,那么银行就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担保人将面临财产被执行的法律风险,担保人向银行履行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能否追偿到位也要看借款人是否有偿还能力。

公司法人想贷款,用股东的征信去为公司贷款,股东需要负责吗,为什么?

贷款这个事一定要慎重,一定要弄清楚究竟是怎么贷款的。主要从以下方面慎重考虑,一定要慎重,否则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家庭搭进去。

1.是公司贷款的话,一般都是拿法人或股东或公司的资产(比如房子)抵押,这叫经营贷,款项批下来后,公司如果无法把贷款还上,最后银行是可以把把房子拿走的。

2.如果是公司法人自己贷款的话,征信肯定要法人自己的征信,和股东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不是经营者,股东个人的财产也是和公司和公司法人分开的,一般没理由要股东的征信。要股东的征信的话,要小心法人拿股东的征信去贷款,最后贷款人成了股东,一不小心背了一身债务。

3.还要避免拿着股东的征信让股东去做贷款的担保人,做了担保人后,如果贷款还不上了,股东就得那自己的财产来还钱,不还钱就成了老赖,也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这些分析也可能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牵扯贷款、借钱的事项还是小心为上。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做为公司法人,需要用股东的相关资料信息,应该把所有事项解释清楚了,不要让帮助他的人有任何疑虑。

希望这些能帮助到你。

个人房产抵押,公司担保到银行贷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主要看借款人是谁

借款人为个人,同时贷来的款项也是个人使用,不用入账。

借款人为个人,贷来的款项是公司使用,公司入账科目一般为其他应付款。

借款人为公司,个人使用,其实差不相当于公司贷款后放贷给个人了,应该计入其他应收,一般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及时出现也不能让放款银行知道,因为这样就是改变贷款用途了。

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

为别人担保,他逾期不还,担保人怎么办?有房产抵押?

为债务人贷款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到期不偿还时,担保人要承担代为偿还的责任。具体按担保方式不同有如下区别:

  1、提供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什么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一、什么是抵押人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 二、什么是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区别 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区别主要在于抵押权的归属问题,所谓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提供用于抵押的特定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抵押权是一种财产权,权利人可对之加以处分。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再为他人提供担保。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例,借款人就是抵押人,而放款银行就是抵押权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抵押担保公司的责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抵押担保公司的责任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