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圳房产抵押1500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深圳房产抵押1500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有一套房产拿去银行抵押如何才能用抵押出来的钱挣钱呢?
我觉得很难。
首先说操作难度,银行基准利率4.95%不假,但问题是可不是任何人随随便便能拿到的,首先是你申请什么贷款?房贷?要求你是购买房子才行。信用贷?无抵押的应该都在6.5以上,且要求资质比较好,工作比较好,五险一金缴纳较高。房屋抵押贷?很少有银行做了,利率也不低。
总之,想在银行拿到6%左右的贷款,审批较严,要求你的资质较高,因为银行是要控制风险的,比较肯定你有一定的还款能力才会贷款给你。至于说银行要加手续费的,那可不是银行加的,是你本来没有贷款资质,某些中介买通银行工作人员给你走后门办了,中介和工作人员再分手续费,银行没多收你一分钱,如果是公务员身份,在很多银行都可以贷到低利息无抵押贷款,道理也很简单,银行认为他还款能力比较稳定,不会轻易放弃工作,反过来你在一个小公司上班,可能明天就不干了,银行去哪找你还钱,自然不敢贷给你了,你也只能走后门了。
再说风险,也就是收益部分,你预想的投资项目是什么呢?楼市?股市?你投出去的钱能拿回来吗?一定能赚钱吗?谁也说不好。
你要问我,套取利差的可能性有没有,有,但在以前比较好操作,因为那是有种产品叫信托,收益一般在8-10%,很多人贷款或者信用卡套现去买,那是信托收益比较稳定,还可以操作,近几年信托出事的案例越来越多,所以也没有低风险套利方法了。
最后,现在有关部门在严查银行信贷资金流入股市和楼市,银行要是知道你这钱要去做投资,估计都不能贷给你。
所以看起来拿房产抵押去银行取得贷款,有获利的可能,但实际上很难。
如何靠房产抵押贷款出来的钱来赚钱?相信有这个想法人不在少数。不过,我要说,这个想法是危险的。
借钱投资,就是俗话说的“空手套白狼”,可是大多数这么做的人,钱都被骗子套了去。为什么?因为想借钱发财的人心态都不好。
比如炒股票,你运气好赚到了一次有10%的收益,你一定不会愿意就此停手。有两个原因:第一是赚的太少,扣除利息后其实没赚多少;第二是时间不延续,而贷款利息是全周期的,所以偶尔赚的不够付利息。这样的话你就得不停的投资,但是你能保证你的每一笔投资都是能获得很高的收益吗?
很多人认为借钱是首先考虑的是收益,实际这是错误的。投资首先要考虑的是风险可不可控,其次才是收益,如果这个钱是借来的,那么投资更加要考虑风险。否则一定是鸡飞蛋打,竹篮打水一场空。
至于赚钱的方法,因人而异。有时候也需要一点运气。漫无目的的寻找,那么你抵押的房产有可能将不属于你。
我是空谷财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首先需要合理用途,特别重要,违反国家法律的任何需求贷款都会被直接拒绝,抵押贷款用途包括消费贷款,经营贷款,按照你的你的贷款用途划分,确定好贷款主体后,需要你做书面申请,银行会对你的还款能力做测评,收入证明,银行卡流水,权证抵押物,条件是征信必须符合银行信贷条件
抵押物品的收费标准?
从现在按房屋价值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80元。
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每宗收费标准为:100平方米(含)以下的80元/宗,100—500平方米的120元/宗,500—1500平方米的200元/宗,1500—3000平方米的300元/宗,3000—10000平方米的500元/宗,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抵押权、典权登记费每宗80元。
据了解,新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对住房抵押贷款者是一个重大利好,以贷款购买50万元的房产为例,以前办理贷款需要交纳抵押登记费为房屋价值的2‰,即1000元,而新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是无论多大价值的住房的抵押登记费每宗只有80元。
未经配偶同意擅自抵押共有房屋是否有效?为什么?
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抵押行为一般属于无效行为,但是配偶知道该抵押行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行为有效。
法律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54条,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处分房产等重要财产事宜时,应当取得夫妻一致同意。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有房产抵押的,构成无权处分。
然而,如果第三人的行为构成善意取得,且不动产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依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则该抵押行为有效。
感觉回答不错,请记得点个赞哦☺,如有法律问题可以点击关注并私信我。
对于这个问题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因为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处分共同财产的时候,必须是全体共有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够处分,单方是不能私自进行处分的,否则应当属于无效。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54条,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关键要看一方配偶在抵押该房产的时候另一方配偶对此是否知情?如果是先是知情的或者及时的一开始不知情,但是事后知情没有发表异议,如果是这种情况下则,不属于无效。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另一方配偶虽然对一方抵押该房产不知情,但是抵押权人对此是善意的,也就是说不知道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也没有与抵押人进行恶意串通,那么构成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该抵押行为也是有效的,夫妻之间不能对外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夫妻之间还是要好好把握了解清楚,特别是当共同财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时候,更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严格的管理,否则有可能出现被一方私自处分的情况。
如果您有婚姻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深圳房产抵押1500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深圳房产抵押1500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