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抵押后的风险承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抵押后的风险承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朋友想借用我自己公司名义贷款,抵押他自己的房产,请问对我有什么风险?
会有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如果对方不能按时还贷,该公司为贷款人,银行会要求公司还款。即使地方会将该笔欠款还给公司,公司也是第一还款人,银行会从公司账户扣款,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2、如果对方不能及时还贷,会影响公司的信用记录,从而影响公司以后的融资。
3、以公司名义贷款,就占用了公司的可用贷款额度,如果公司自身经营需要贷款时,可能会因为额度不够而无法成功贷款,因为每家公司根据自己财务状况能贷款的额度是有限度的。扩展资料以公司名义贷款,公司需承担责任,承担之后可以找公司法人赔偿。如果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行为代表公司,签贷款合同还款的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代表的行为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也是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责任承担的根本区别所在。股东只要没有转让其股份,仍然是公司股东,仍然要承担义务享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房产证给别人抵押有什么危险吗?
你好!
抵押做什么?帮别人贷款或者借款做担保?
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你的这个房子很可能就不是你的了。
如果那个借款人到时候不还钱,那么,债主就可以把你的房子抵债,你的房子就变成他的房子了。
您好,用自己的房产抵押给别人提供担保,就意味着您的房产有可能被列入执行财产。举个借款例子,如果借钱的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申请对抵押物,也就是设定抵押权的房产拍卖变卖,并从转让款中优先受偿。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不动产抵押权需要登记,仅仅交付不动产证书是不设定抵押权的。
抵押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是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
一、抵押合同有效。
《物权法》第15条对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作出原则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抵押权未生效。
《物权法》第185条第1款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物权,而是必须与登记结合,才能设立抵押权,如房地产抵押应当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有这样抵押权才有效。但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以房地产抵押合同为例,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抵押权并没有产生,但是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借房产证作抵押 :第一、要看你当初与银行之间有没有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如果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就要看你们有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之规定,该抵押无效。 第二、如果你当初与银行之间既没有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也没有根据抵押担保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那么,你抵押担保合同就不成立,更谈不上什么生效了,你可以不理银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抵押后的风险承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抵押后的风险承担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