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抵押房产套路贷证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抵押房产套路贷证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套贷罪?
套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是通过欺骗等手段贷款的则涉嫌贷款诈骗罪。
1、如果一次没有归还贷款,贷款银行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需要按时还款同时会产生罚息。
2、如果多次没有归还贷款达到一定的次数,今后将无法获得任何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个人征信系统中也会出现不良记录。一旦出现信用污点即便是后来将贷款补上,信用污点也会跟随着借款人长达五年之久。
3、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贷款,如不能偿还,银行可申请法院拍卖房屋。因为目前的银行按揭贷款都是用房屋作抵押的,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经登记的抵押房屋,可以拍卖。
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规定中所指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类人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的具体范围。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套贷罪是指套路贷。
1、套路贷不是一个罪名,是在办案实践中对类型化犯罪的一个概括性称谓;
2、套路贷的本质特征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3、套路贷所涉的罪名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数个。
套路贷一般会涉及哪些罪名呢?在刑事实务中,一般套路贷涉及的最常见的、高发罪名是: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虚假诉讼、诈骗罪;严重的则可能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套路贷”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套路贷”犯罪的本质特征是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为实现这一目的,犯罪分子通常采取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索债”等犯罪手法。
套路贷犯罪,经常涉及的罪名有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
套路贷有什么特征?
套路贷最简单的特征就是:
1,只需要身份证就能办理贷款
2,办理手续流程简单
3,签空白合同
4,故意让借款人逾期产生高额利息
5,放贷公司没有正规执照,也不会给你看
6,借新还旧,当你还不起的时候他们会很殷勤的带你去下一家,(他们自己的公司)。
总结:凡是有以上几点的大多都是套路贷了。
套路贷和高利贷的区别就是(高利贷看重的是利息,套路贷看重的是你背后的资产,包括你父母亲戚的)
1.套路合同,制造假象
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2.“转单平账”虚增债务
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3.设置障碍“制造”逾期
增加还款难度,让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造成逾期无法偿还;或者单方面认定借款人违约,缩短“虚高借款”的还款周期。
4.假意帮忙,高筑债台
在借款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假意帮忙介绍假冒的第三方贷款平台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导致借款数额越滚越高。
5.暴力索债虚假诉
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电话轰炸等非法手段,滋扰受害人及其家人正常生活,强迫对方偿还债务,或者利用之前制造的银行流水凭证、抵押合同等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利用法院保全、拍卖受害人名下的房、车等财产用于还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抵押房产套路贷证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抵押房产套路贷证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