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抵押银行的房产不还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抵押银行的房产不还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私人贷款,担保人抵押房产证,贷款人不还款咋办?
你这个情况现在比较复杂国家提倡个人放贷,如果利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可以有司法程序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
出借人是否和借款人签订了有效的合同,担保人用房产抵押抵押前你们去公证处是否做了公证和房管局办理抵押手续,要是办理过的话可以收回房产,担保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出借人也不用担心只要做了公证房产抵押手续这套房在名义上已经是出借的所有前房主只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的。
注意担保有风险切忌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保持良好的信用卡还款,信用无价且珍惜。
关注我了解更多信用卡使用方法,以及各银行最新优惠活动
只能由担保人偿还。担保人偿还后,再向借款人追偿。
因为在贷款合同中设置了抵押担保,当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时,放贷人可以起诉到法院,由借款人和担保人共同偿还欠款。不能偿还的,在执行程序中可以对抵押物进行拍卖,优先偿还贷款。
所以,在担保人房子不保的情况下,还不如自己先替借款人还款,解除抵押,然后再向借款人追偿。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卖家还有抵押贷款未还,现在付了购房款卖家不解除抵押不过户怎么办?
首先需要详细了解你的合同条款,重点审阅付款、办理解除抵押以及办理网签等条款。如果出卖人逾期解除抵押,导致不能办理网签以及其他事宜而不能购买房屋的,则可能已经构成根本违约,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要求继续履约。如果逾期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则依据合同约定行使权利。
主要还是看合同吧,详细事宜建议当面咨询律师!祝好
夫妻离婚后的房子,一方拿去抵押贷款,还不上款该怎么办?
离婚后已经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一说,因为伴随离婚财产应该已经分割完毕。房产的情况可能会有一个时滞,因为要办理过户需要一点时间。房产分割一方获得房产,给另一方补偿。
假如是离婚后尚未办理财产分割手续,被一方拿去抵押贷款,这种情况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造成损失另一方要求赔偿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当房产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时候,未经房产产权共有人同意并确认的,抵押行为无效,抵押合同不成立,但是如果抵押权人(就是拿到房产抵押,然后贷款给一方的)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适用合同法中“善意第三人”的条款,这样情况下就复杂了,有可能夫妻离婚后一方只能向另把房子拿去抵押的一方索赔,而不能解除抵押。需要看你具体的抵押过程和抵押合同,以及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谢谢邀请。
离婚时一般情况下都已做出了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不动产、现金(存款)、债权债务、孩子的扶养权和扶养费、对孩子的探视权等。
题主所说的离婚后房屋拿去抵押,据此分析:一、该房屋是判给了对方,他才能一个人完成抵押贷款事宜。那么就与题主无关了,何必还去追别人的责呢?
二、离婚时间较短,所有财产还没有分割完毕,那么马上也会面临房屋分割问题了,如果本来口头协商给题主或孩子的,结果对方拿去抵押了,那么对方就侵占了题主或孩子的权益,你们还要进一步协商,实在不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进行价值赔偿。
三、离婚时协议该房屋是题主的,只是还没及时更改产权户名,结果对方拿去抵押用于对方所需资金。这就侵害了题主的权益,题主可以直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即或该房屋抵押后不能赎回,但你可申请保全诉讼至人民法院,判决后你可申请强制执行,尽量挽回一些损失。
既然离婚了,财产就已经分割,银行贷款要两个人同意。前些天我堂舅子想拿房产证去贷款,前妻不同意,两人大吵一架。房子其实离婚时已经协议给了前妻,堂舅子没有权力拿别人的房产证去贷款。
不动产证抵押贷款,还不了怎么办?
不同的银行规定是不同的,一般会在处置房产前先通知你。例如有的银行规定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无法按期还款,会发《催款通知书》,如果你还不还款,银行有权通过诉讼程序,对抵押的房产进行处置,可以将房产拍卖用以偿还贷款。
另外,还不上贷款,不仅会影响到我们的抵押物,还会让个人产生不良的还款记录,影响征信,以后你想贷款就难了!
那么个人房屋抵押贷款还不上怎么处理呢:
1、向银行申请展期。
如果还不上款只是一时的,那么是可以向银行申请展期的,如果情况属实,银行不会那么苛刻。你可以通过协商与银行签订补充协议,调整每月还款额或者延长还贷期限。
2、向亲朋好友借钱。
如果确实钱比较紧张,可以向亲朋好友求助,不管能不能借到,总是要先尝试,但是要打好借条,等经济宽裕了,及时还钱。
3、实在不得已,那只能任抵押物被拍卖。
这种做法是不得已而为之,我们自然不希望自己的房子被拍卖掉,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说只有这一套房产,是不想失去的,但是如果没有其他办法,那么只能这样。贷款机构拍卖抵押物后,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所剩的款项将会退还给你。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在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有急需用钱的时候,有时所需数额较大,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来解决资金短缺现象,那么房产抵押贷款还不上怎么办?如果在一段时间内,比如有些银行规定的连续3个月无法按期还款或累计6个月无法按期还款,银行会发《催款通知书》,如果还不还款,银行有权通过诉讼程序,对抵押的房产进行处置,可以将抵押房产进行拍卖用以偿还贷款。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办理房产二次抵押贷款。还款能力不足的借款人,可以在贷款即将到期时,选择向其他贷款机构寻求帮助,如果额度较小,可以考虑申请无抵押贷款;如果额度较大,可以让担保公司帮你垫资还清尾款,解除房屋抵押,再向银行申请一笔新的贷款,得到贷款后偿还担保公司的垫资款项即可。如贷款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房产。房产拍卖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此一来,借款人相当于获得了一定期限的还款 “宽限期”,在此期间,如果借款人能够将这一段时间来应交还给银行的本息,如数归还,并在今后继续按月足额还款,那么你就打赢了这场“房屋保卫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实在还不上只能出售了,再拿房款还贷款。有的客户愿意垫资解压(这事我就干过)。或者,签订售房合同后,自己用小贷公司的过桥款自己解压(因为时间短,费用也不至于太高)。
切记,千万别让银行拍卖。因为他们只管收回自己的贷款,才不管你不动产能值多少,往往会比自己出售低不少。
因为不动产已经抵押,如果还不了,放贷人(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将不动产拍卖、变卖获得价款偿还债务。对借款人来说,这是重大经济损失,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出现这种情形。
银行会给一定的宽限时间,具体要以与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一般来说,当资不抵债的时候就会被银行起诉。起诉后还不能解决问题,法院给一定的宽限时间后,这个时候法院会先查封后拍卖的。拍卖的钱偿还银行和法院产生的债务。
房子抵押给银行没钱还怎么办?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房产外,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房产一般都可以用于抵押。依法可以用于抵押的房产很多,包括已建和在建的自建房屋、商品住宅、写字楼、商铺、厂房等。但在接受房产抵押时,银行仅凭抵押人持有的房产权证或房产信息就可以接受抵押的,还需根据法律规定和房地产具体情况再作决定。 (一)不得接受抵押的房产 银行在与抵押人协商房产抵押时,非常重要的事情是首先要了解拟抵押房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拟抵押房产如果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房产就不能接受抵押,否则就有无效的法律风险。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以下几种房产不得用于抵押:(1)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医疗卫生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的房产;(2)所有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产;(3)依法被查封的房产;(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房产。 除《物权法》规定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房产,也应当依其规定不得用于抵押。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得转让的房产,包括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地产、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等不得用于抵押。 有些房产是谁所有是明确的,与他人又无争议,但属于非法建筑,如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规定未经批准所建的住宅、厂房等。有关行政机关对这些非法建筑物如果依法作出拆除处理,那么行政相对人就会失去这些房产。如果提供这些房产设定抵押,就会使抵押权落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非法建筑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那么就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就无法有效设立。银行如果发现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应当拒绝抵押,以防接受非法房产抵押而造成贷款抵押债权落空。
当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时,银行通常会先进行电话催收甚至上门催收,在催收未果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法院申请冻结该房产,然后启动拍卖程序。银行合法拍卖抵押房产后,会从拍卖款中扣除借款人所欠的贷款本息、罚息以及诉讼等相关费用,余款会返还给借款人。如果在处置过程中,借款人不予配合,银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买了抵押房,对方不过户怎么办?
首先需要看您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的约定是如何约定的,对方没有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执行违反了合同法。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履行、补救措施后的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要求赔偿,现法院已经判决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并尽快过户。若对方15天后不执行可以拿着判决书区法院执行厅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申请延时。现法官已判决,只能等对方有钱偿还银行抵押款后才可能办理过户,若对方没钱执行不了,您可以联系您的律师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房屋后获得赔偿。您也可以选择不要房屋,重新起诉对方,解除合同并退换已支付的购房房款、赔偿违约金和损失。
首先,你应该先明确房权和债权是两个方面。你的购房合同可以那么签,那是债权上的约定,但是房权是物权的概念,属于法定内容,它的过户、抵押这些流程都是法律规定的,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以,签了合同,交了钱,如果过户条件不具备,房管局也不会给你过户。而抵押房,本身在没有解除抵押前,就不可以买卖。
其次,按实际情况来看,你和对方约定了违反合同支付违约金,那么在起诉中,你的诉讼请求可以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是解除合同,赔偿违约金其中一种。法院判决支付违约金应该是基于你的诉讼请求而作出,如果你在起诉时没有在诉讼请求中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在二审中提出,二审只能对此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不能直接判决,只能对原来的诉讼请求判决。所以有了你的律师跟你解释的那些情况。而房屋诉讼保全法律规定就是2年,但是可以续期,续期时限是1年,没有规定可以续几次。
所以,你可以根据判决解除合同,拿回房款并获得对方违约金赔偿。如果你一定要房子,就需要重新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解除抵押,办理过户。
以上观点,供参考,谢谢邀请回答。
您好,对方是在什么是否抵押登记的,是在卖了房子之后吗?抵押方是否知情,现在房子所有权归哪方,您支付的购房款是给谁的?这个要比较清晰的列出才可以解决问题。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二)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要确定这个房屋交易是否合法,确定您交的房款是否给的是债权人。
如果确定您的交易合法,但是对方占有房屋不肯过户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到当地法院起诉,让法院强制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抵押银行的房产不还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抵押银行的房产不还钱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