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抵押的房产物权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抵押的房产物权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动产权证抵押问题?
首先要明白,不动产权证书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你可以出个委托书委托中介办理房产过户转移登记。
但是涉及到不动产处分的,比如说抵押或者转卖等等,就必须有公证过的委托书方才可以办理。如果没有公证,那么必须本人和中介一起到现场去在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订委托协议才可以。这是为了避免你担心的情况发生,委托人不按照委托要求或者提供虚假委托进行房屋买卖抵押等等。
所以,你担心的情况不会发生,登记中心完善的规章制度会防止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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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必须要取得产权人同意,抵押行为才合法、有效。你的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没有这个必要。
1、不动产产权代办公司,是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业法人,其经营行为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他们的业务类型就是代办。如其工作人员利用代办不动产证的机会,拿着客户的不动产证去典当行、私人处办理民间借贷,一方面这些典当行、私人,没有那么好骗,这些人都是老司机,不会轻易上当的;另一方面,这种行为已经超越了商业行为范畴,属于刑事犯罪了,涉嫌诈骗犯罪了。不光客户要追究其责任,公司要追究其责任,公安机关也会立案侦查,难逃刑事处罚。
2、代办公司作为专业代办机构,对这些后果是有充分预见的,内部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不会允许工作人员私自将客户的不动产证拿出公司。作为客户,还是要信任他们的专业和规范。
3、如代办人员拿着客户的不动产证去典当行、民间机构或个人处借款,用不动产证抵押担保,依据物权法、担保法的规定,没有取得产权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是无效的;除了取得产权人同意,还要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才生效。
所以,你的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实践中,要实现这种操作,有很多制度管着,很难实现;退一万步说,他即便实现了,抵押行为也是无效的,不会对你的房产形成实质损害,行为人还会涉嫌刑事犯罪,那时会有国家机关进行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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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1.
申请人须使用标准A4纸张、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登记书。
2.
申请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真实有效。登记书内容应当与抵押合同以及主合同相关内容一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回答如下:不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是指国家对不动产抵押登记进行管理的规定和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范围和适用对象。
2.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申请和受理程序。
3.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审查和核准条件。
4.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证明和登记簿管理。
5.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异议和申诉处理。
6.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保密和安全管理。
7.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监督和管理。
不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不定产抵押登记,原则上是产权人即产证上所有人来到交易中心窗口,出示借款合同,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一并填写窗口要求的抵押文书,然后所有产权人以及债权人签名,收件后没有问题即登记抵押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抵押的房产物权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抵押的房产物权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