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父母贷款抵押子女房产买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父母贷款抵押子女房产买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母可以拿儿女的户口本进行贷款吗?
不可以,父母拿子女的户口本贷款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父母用子女的户口本贷款,之后发生无力偿还的情况则只能由子女负债,这会导致家庭纠纷不断,甚至于反目成仇,这对一个正常的家将是毁灭性的打击,对社会也造成恶劣的影响,害人害己
父母买房子女参贷可以吗?
可以成为共同借款人。
办理按揭买房贷款的流程:
1、选择房产;
2、确认开发商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3、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4、签订购房合同。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
5、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6、签订楼宇按揭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7、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
8、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9、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10、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定期还款。
儿子用父亲房产抵押贷款,担保人是其父亲,现贷款(儿子)人无力偿还,银行会如何处理?
儿子用父亲房产抵押贷款,担保人是其父亲。则父亲是担保人,银行是债
权人和担保权人,儿子是债务人。这形成了抵押担保关系。
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债权人银行可以依法向抵押登记机构所在地法院申请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房屋),银行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物权法》第179条的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
《物权法》
第196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担保法解释》 第74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二)主债权的利息;
(三)主债权。
第195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 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父母贷款抵押子女房产买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父母贷款抵押子女房产买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