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产价值远超债权,抵押房产价值远超债权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抵押房产价值远超债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抵押房产价值远超债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债权人处置抵押物所得大于抵押贷款,债务人有权要求返还超出部分价款吗?债权人处置抵押物所...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抵押房产价值远超债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抵押房产价值远超债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债权人处置抵押物所得大于抵押贷款,债务人有权要求返还超出部分价款吗?

债权人处置抵押物所得大于抵押贷款,债务人有权要求返还超出部分价款。

抵押房产价值远超债权,抵押房产价值远超债权吗

一、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二、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因此,当债权人处置抵押物所得大于抵押贷款时,债务人有权要求返还超出部分价款。

受担保债权金额与抵押物价值之间的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1、“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是担保法的明文规定。

《担保法》第三十五条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时可以增设担保人,同一债权可以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各位贤能,请教:抵押物的价值远超欠款时发生逾期,怎么处理?

一、抵押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抵押物,转让价款超过债券数额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可以协商逾期欠款延期和清偿办法,当抵押物价值远高于欠款时,对方应该乐于接受欠款延期并支付相关利息。

你是想问会不会处理抵押物吧,其实这个在实践中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在流程上也比较复杂。首先要看债权人和抵押权人是否是同一人,;其次是否采取了保全措施,其中还要看是否是首封状态;最后就看法院的执行力度和态度。你的债务和抵押物价值其实并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

正常情况下抵押物是超过贷款金额的,如果在贷款到期无法归还的,可与贷款发放方协商卖掉抵押物进行偿还,无论贷款发是个人,企业,银行都可以协商解决,要么自己处置抵押物,要么对方帮其处置,但自己处置后再归还是比较好的。

这个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抵押物的,然后根据法律程序进行司法拍卖。拍卖金额如果足额承担债务,多出的资金归抵押物所有人所有。这个是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不足以偿还债务,应进行其他资金偿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抵押房产价值远超债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抵押房产价值远超债权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