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抵押诉讼保全再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抵押诉讼保全再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判决已生效解除保全怎么办?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申请人履行了法院生效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会自行解决保全措施,如果需要登记解除的,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解除通知。如果法院没有解除保全的,可以申请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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