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债权拍卖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房产债权拍卖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债权拍卖是什么?
1,一种特殊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所以,法律、法规中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自然适用于债权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取得了原来属于委托人的债权人地位,获得了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请求权。
2、委托人通过拍卖的形式,快速实现债权变现,节省了追索债权的时间,同时也避免了追索债权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买受人取得债权后,承担主张债权的全部费用和全部风险,同时也享有主张债权获得的全部收益。法律依据《民法典》。
购买债权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问】公司用100万购买了一笔150万的债权,相关债权文件齐全,债权确定,债务人经营正常,也同意该债权转让事宜,无坏账迹象,我公司应如何入账? 【答】对于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外的其他一般企业而言,这类业务并不常发生。
对其性质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因而会计处理也会有所差异。常见的有以下五种处理方法:①如果尚未到约定的收款期限,原债权人急于取得货币资金,公司是为了帮其解决资金问题,理解为原债权人贴现收款权利,类似于应收票据贴现。所支付金额与未来收款金额的差额为贴现利息。
②如果已经超过约定的收款期限,债务人暂时无力偿付,公司是为了帮债务人解决不能偿付到期债务问题,约定延期收款,则相当于未来收款权利的折现。企业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应收的利息费用,计入损益。
③如果公司目的是为了从该项业务中营利,这种情况下,预计该笔应收账款的收回具有一定的风险,换句话说所涉及150万元预计不能全额收回。企业可以考虑以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入账,将其公允价值与所支付对价100万元之间的差额记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应收债权的公允价值是应收债权的最佳估计收款额的现值(比如130万元)。
④如果更多考虑谨慎性原则,企业也可以按所支付100万元确认应收债权,并作备查记录,实际收到金额大于100万元以及所发生收款费用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还有,似可按150万元登记应收账款,同时将50万元差额记为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处理同前。
⑤将该项业务视为一项融资业务,以最佳估计收款额的现值作为公允价值确认应收债权,将其公允价值与实际付款额(100万元)之间的差额记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分期确认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实际收款额超过最佳估计收款额的部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通过拍卖成交的债权有什么用处?
可以实现自己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通过拍卖获得的债权,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购买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购买人可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实现自己的债权,达到购买目的。
法拍房有抵押的怎么解除抵押?
一、法拍房怎么解除抵押
法院对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后,拍卖所得的价值清偿了抵押债务的,竞拍人可以持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到房屋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房产拍卖原则
房地产拍卖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因此拍卖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体现在,一是拍卖程序要合法。拍卖人和委托人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拍卖事宜。二是拍卖物的要合法。拍卖人在接受拍卖委托时必须要求委托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拍卖标的和物的产权证明。
(2)报价最高者应买的原则。房地产拍卖的买受人必须是报价最高者。
(3)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或委托他们代为竞买,也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债权拍卖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债权拍卖流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