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个人房产收购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个人房产收购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收购什么意思?
首先,“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办公用房等。
其次,“收购”指的: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第三,所谓“房产收购”,指的是:个人或企业通过收购的方式,获得另一个人或企业的房产的所有权或控制权。
公司的房子卖给个人都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购公民的合法房产?
政府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给予房屋所有权人公平补偿的情况下可以收购(征收)公民的合法房产。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公共利益指(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政府只有在公民所有的合法房产土地使用年限到期需要进行拆迁时可以对其进行拆除,并补偿公民拆迁款。
或者是公民合法购买的房产出现违规建筑,或者是在合理的情况下政府需要使用公民的房产的时候,这时政府可以收购公民的合法房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个人房产收购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个人房产收购流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