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房产办理房产信息稿件,配合房产办理房产信息稿件怎么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配合房产办理房产信息稿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配合房产办理房产信息稿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下月起东莞租房合同统一使用《示范文本》, 你怎么看?得看其目的,文中并未说明。...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配合房产办理房产信息稿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配合房产办理房产信息稿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下月起东莞租房合同统一使用《示范文本》, 你怎么看?

得看其目的,文中并未说明。深圳N多年前就有这样的操作了,一方面规范租赁市场,便于监管,也为城市规划提供参考数据。另一方面此举与其他行政事务管理挂钩,形成关联性管理系统。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用。既增加了繁琐流程,又干预了市场(还出台市场指导价)。从征税的角度来看,原来实行的一纸《场地使用证明》就解决了,从规范租赁市场管理的角度来看,更是多此一举了。既不能减少合同纠纷,也没有对租赁市场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租赁双方完全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各种条款(当然,前提是符合《合同法》)。在推行大数据管理的今天,还搞这种繁琐设计,实在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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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转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粤建房〔2019〕126号)(以下简称《通知》)。自9月1日起,东莞将正式推行使用《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要求住房租赁当事人自签订或变更住房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结合《通知》要求,东莞全面推行使用《示范文本》,供住房租赁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使用。自2019年9月1日起,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时应当提供《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阅读。《示范文本》的电子版可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同时,东莞将强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各园区、镇(街)要推行房屋租赁信息化管理,切实做好房屋租赁基本信息登记工作。住房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住房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住房租赁主管部门)窗口或在东莞市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屋主要排查出租房屋燃气安全隐患

《通知》提到,对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或伪造编造住房租赁交易信息的,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合同网签备案功能、风险提示、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等措施进行惩处。对住房租赁当事人未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根据国家及市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同时,压实出租屋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压实出租屋屋主租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出租房屋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出租屋屋主要认真排查出租房屋的燃气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在《示范文本》第十三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明确租赁房屋内燃气设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把“严禁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列入出租屋租赁必备安全条件之一。

综上来看,统一适用示范文本是一件好事,他可以保障承租人的使用安全,明确双方责任划分。

统一使用《示例范本》有助于理顺租房市场合同不规范的问题,从根本上看,对于房东和租客都是公平合理的,避免了因合同陷阱对租客等不公的现象的出现,同时有利于租房市场的良性发展。

房屋租赁行为虽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但租赁当事人自行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往往偏向单方利益,忽略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为租赁纠纷埋下隐患。有鉴于此,为规范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有效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引导当事人公正签约履约,日前,市房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房屋租赁相关法规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研究起草了《东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和《东莞市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两份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填补了全市房屋租赁合同监管的空白。

  两份合同明确约定了租赁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相关费用支付以及房屋交付、返还等基本内容,同时针对房屋租赁双方最关注、问题最尖锐的履约部分,分门别类深入阐明了租赁双方在租赁期间享受的权利、应当承担的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囊括违约金缴付、房屋使用、房屋转租、房屋安全防范管理、不可抗力因素等常见诉求处置,努力通过细化明晰合同条款,尽最大限度防范合同纠纷、降低违约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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